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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文凭有假

1999-12-20 来源:生活时报 陈志文 刘万永 我有话说

伴随着一场又一场国外高校的留学展,出国留学越来越容易,我国自费出国留学人数大幅度上升。有关人士提醒说,众多家长及同学应注意:国外高校也有假冒伪劣,一些学校教育质量低下,回国后,有关部门可能不认可那些洋文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从1992年起承担起了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的任务。据具体负责这一工作的国际合作处马玉娥处长介绍,最初开办这一业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与一些国家的学位体系、制度不同,必须认证其学位。比如,德国、法国实行证书和职业资格制度,而不是普遍采用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制度,法国的学士学位直译即是中国的硕士学位。但近年随着自费出国人数的增加,国外的许多教育机构纷纷到中国抢夺市场,个别国家个别学校在利益驱动下,出现了滥发文凭的现象,因此也必须加强对回国人员的学历评估。

有关人士曾给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个留学独联体某国的“留学生”,四年间出入境80多次,长则月余,少则一周,最终也拿到了学位证书。一些高中毕业生,在独联体某国“留学”二至三年,就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副博士学位。还有一名高中毕业生,国内落榜后在某国三年就拿到了博士学位。欧洲某国的一所学校,去了后实际就是在酒店打工,但文凭照发。一位家长介绍说,他曾在一个教育展上看到某国外高校所放的学校介绍短片,实际上是当地的城市风光,蒙那些不懂该国语言的人。据有关专家介绍,类似滥发文凭或教育质量低的学校,在世界各地都有,家长学生尤应注意一些东南亚国家、独联体国家及南太平洋岛国的个别学校。

马玉娥处长介绍说,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的认证工作已形成了自己的评估体系,留学服务中心只评估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而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外语补习或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不在评估之列。学历评估受理国家也并非所有国家都包括,现在受理的有美、加、澳、英、日、法、德、新西兰、比利时、瑞士、瑞典、芬兰、挪威、新加坡、蒙古、朝鲜、荷兰、爱尔兰、独联体国家等。留学人员如想参加评估,需向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均为原件。京外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但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留学服务中心评估后将出具评估意见书。

据介绍,学历评估是在自愿原则下进行的,但很多用人单位对此很重视,多要求对洋文凭进行评估,仅今年就已有600多人前来认证。

马处长提醒欲出国留学人员,应加强这方面的防范意识,对留学学校的教学、师资、设备等情况应进行详细了解,看其是否被当地权威机构认可,其开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否则都容易导致学历不被国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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